很少,但是有。你可以去你们当地税局的官网上看看你们当地有没有。

最近我们看到一个案例是广东茂名的案例,案例的违法事实是:2009年8月-12月期间,采取偷税手段,不缴或者少缴纳应缴税款1200.65万元。处罚呢,就是补缴1200.65万元。特别在哪里?两个方面:

1.只有补税,没有罚款,没有滞纳金

2.今年是2021年哦,税局处罚的是2009年,也就是12年前的违法事实了,远不止很多人说的3年补税。

这个案例提醒什么呢:

1、首违不罚的制度大家要了解一下

2、个人违法是超长时间追责的,而公司一般注销了就不追究了,那你还一直用个人主体做淘宝的主体吗?想想应该怎么弄。

本文来源:https://bbs.paidai.com/topic/20517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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