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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疫情防控期间,多个农民工集中用工行业诞生了共享员工新模式。随着越来越多企业、行业恢复正常,共享用工模式还能持续吗?记者采访了解到有的共享员工已经回到了原来的岗位,有的人暂时留了下来。业内人士指出,共享员工有门槛,高端岗位仍然难以开放共享。专家认为,共享用工是否能持续,关键在于理顺劳动者与借出单位和借入单位的关系、合理分配。

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期间,发轫于餐饮行业与新零售行业的共享员工模式,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。对不少农民工来说,在“赋闲”时被借到新企业,既保住了原有的工作岗位,又能端起“新饭碗”获得收入,不失为一种好选择。

随着各行各业陆续复工复产,很多共享员工已经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。共享用工模式能持续吗?下一站在哪里?《工人日报》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。

被借来的建筑工

“这是我第一次来深圳,还是被借过来的。”对从事防水工作的农民工马益炳来说,今年春节后的返岗与往年有点不一样——他的目的地不是原本在广东珠海的工地上,而是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的深汕特别合作区。

49岁的马益炳和很多建筑工人一样,常年随着一个个项目奔走于各地。在春节后的一段时间,一些项目工地短暂停工,指着“干一天活挣一天工资”的他,担心会不会偶尔不能出工。就在此时,需要用工的中建三局深汕湾智苑、科技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向他发出了邀请——“来我们项目吧”。

2月26日,马益炳与同行的51名工人乘坐点对点免费巴士到达深圳,开始集中隔离为复工复产做准备。3月15日,他正式在深汕湾项目上岗。据悉,和他一起来的工人都是借过来的,同时也是该项目从珠三角各工地调配的第五批共享员工。

自复工以来,为缓解施工人员紧缺等困难,马益炳所在项目通过中建三局内部工程进行协调,从外地调配了5批次以上、共计超500人次的共享员工赶到深汕特别合作区短期参与项目建设,主要从事防水、综合管线、水电安装等工作。

据了解,原本在云海肴、西贝等餐饮企业工作的员工,于停工期间加入盒马鲜生等新零售行业,共享员工由此发轫。此后,多个农民工集中用工行业试水共享员工的用工方式。

“这给我们工人带来了更多收入,也缩短了项目的工期时间,一举两得。”对于灵活的共享用工方式,马益炳很认可。

被借走只是开始

“我们是由公司协调来的,在深汕湾主要做车库顶板和剪力墙,和以前在珠海以材料为主有点不一样,但技能是一样的。”马益炳说。从珠海到深圳,技能纯熟的他依旧靠着“看家本领”端起饭碗,对陌生的工作环境并不担忧。

但对更多“闲着”的员工来说,由于信息不对称、疫情防控需要等原因,他们并不能接到有用工需求企业抛出的“橄榄枝”。

老家在四川农村的李小蓉,在北京一家连锁餐饮企业工作,春节假期没有回老家。节后,她所在的门店门可罗雀,随后暂停营业了。她说:“共享是个好办法,我也想趁闲着找点活儿干,但发现并不好操作,主要不知道招聘渠道在哪儿,也担心时间上不合适。”

实际上,被借走只是开始,短期培训、实操上岗、薪资福利等等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需要考虑的问题。

在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二战区人力合伙人王海红看来,共享员工存在员工来源、用工安全以及如何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等三个方面的问题。在社会广为关注的用工安全方面,企业采取了给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、意外保险、签订灵活用工合同等办法。

“除了工资、社保和福利,疫情期间,安全格外重要。”在返岗期间,马益炳的隔离、检测、防护物资等费用全由项目承担,他说,“项目上做好了疫情防控,心里就踏实了。”

值得注意的是,业内人士也指出,共享员工是有门槛的,并非每个岗位和每位劳动者都能做到“完美对接”,高端岗位仍然难以开放共享。此前,在盒马鲜生工作的共享员工,大多从事店内排面整理、仓库整理、打包整货等基础业务,不涉及难度较高的配送等工作。

共享用工何去何从

随着越来越多企业、行业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,共享用工将何去何从?

据记者采访了解,有些共享员工离开后,回到了自己的公司和工作岗位。盒马公众与客户沟通部工作人员崇晓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“随着不少企业复工复产,截至2月底,陆续有超过900人离开盒马,回到原公司。”

6月7日,记者从盒马鲜生北京十里堡店了解到,此前在该店共享的餐饮业员工已经回到了原工作岗位,目前在店内工作的员工大多是全职员工。

也有些人暂时留了下来。最近,马益炳经常往返于两个工地之间,“往返路途上的时间也算正常工作时间,有工资。新工地的福利待遇都不错,项目上的管理人员也很照顾手下的工人,感觉新工地的氛围挺好的。”

“共享员工的出现基于疫情期间的客观需求,是市场的选择。”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劳动法教研室主任宋艳慧在接受《工人日报》记者采访时指出,共享员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。

“共享用工是否能持续,关键在于理顺关系、合理分配。”宋艳慧表示,疫情期间共享用工方式的出现,给市场提供了一个思路,会成为解决用工问题的方案之一。“如果要持续发展,就需要理顺劳动者、借出单位和借入单位等方面的关系,在权利义务上做到对等,使多方均可获益。”她指出,还需要通过更多的实践,观察共享用工的发展状况,找出其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有针对地解决。

在马益炳看来,共享用工的确是个很时髦的词汇,但对像他一样的农民工来说,“就是希望每天有活儿干、有收入、有保障”。

“共享员工”是去是留?有企业表示,一直有用工需求,是去是留要看员工自身的意愿;也有企业表示,过了用工高峰期后,不再需要过多员工,“共享”并非长久之计。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姚均昌律师建议,借出、借入及被借员工三方,应该就借调期限、工资标准、人身伤害赔偿等具体问题作出明确约定,并签订三方协议,保证各方权责分明。

本文来源:http://www.crnews.net/jj/rdgc/135882_2020061211443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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