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民辛苦一年,野猪一夜毁完
“打也不敢打,防也防不住”,如何在保护野生动物和保护农民利益中找到平衡?
漫画:曹一
“打也不敢打,防也防不住”“眼看着庄稼被糟蹋”“很多人都不敢种地了”……随着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大,一些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加。与此同时,部分繁殖能力强、破坏性大的野生动物种群,在一些山区已严重危害农作物生长,其中野猪尤为典型。
广东、湖南、安徽、陕西、甘肃、河北等地山区庄稼都不同程度被野猪糟蹋。野猪属于保护动物,体型较大,一般的隔离和驱赶措施很难防御其侵害,群众目前没有有效的防御应对措施,一些农户甚至因此产生放弃种地的想法。
部分农村地区野猪泛滥庄稼遭到严重破坏
“这里的野猪非常多,村民们种的玉米,很多都被野猪破坏了。”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日前在华北某地农村采访时,不少村民反映当地野猪泛滥成灾,给村民们的耕种带来很大挑战。面对野猪对玉米地的侵扰,当地一些村民束手无策,有些人甚至不愿意种粮,宁愿土地抛荒,外出打工。
新华每日电讯记者了解到,近些年,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及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,一些野生动物的数量明显增加,但也给农民带来了很多烦恼。部分野生动物开始呈现泛滥发展态势,尤其是繁殖能力强的野猪,因其具有很强的破坏性,在不少农村地区已成灾患。
野猪具有春拱种、夏毁苗、秋啃果的特性。公开资料显示,广东、湖南、安徽、陕西、甘肃、河北等地,近几年都发生过野猪破坏庄稼事件。在人民网开设的“领导留言板”专栏上,全国很多地区的村民反映,当地野猪泛滥成灾,对农作物形成严重的危害。陕西省丹凤县蔡川镇上庄坪村村民留言,当地野猪横行,每晚下山毁坏庄稼,秋收时期原本迎来丰收,地里的庄稼却遭到野猪肆虐,农民只能拿上被子睡在地里。
广东省韶关市近些年野猪数量明显增加。2018年,韶关部分地区的野猪开始危害村民的庄稼,且越来越严重。韶关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韶关多地村民反映野猪成灾,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损失。韶关市始兴县提供的数据显示,今年始兴县内多地庄稼被野猪糟蹋,有统计的面积就有150多亩水稻。“这只是基层政府收集到的数据,还有大量被糟蹋的庄稼,是没有被统计到的。”韶关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。
不久前,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在位于韶关市仁化县周田镇的一片玉米地看到,部分即将收获的玉米棒子已经被野猪弄在地上,一些玉米已经被吃光。“野猪带来的破坏是毁灭性的,野猪拱过去后,地里的庄稼基本上就没有了,就像犁地一样,把土刨开了。”当地村民说,水稻、花生、番薯、玉米、芋头、粉葛等根茎作物,深受野猪喜爱,这几年被野猪破坏的种植面积越来越大。
群众缺乏合理防御措施,往往只能自认倒霉
野猪的繁衍能力非常强,成活率较高。周田镇的一些村民反映,一头野猪一年能够繁衍五头野猪,如果不加干预,只需要几年时间,在一定区域内就会形成大的野猪种群。村民们反映,这几年,村里出没的野猪明显增多,每到农作物成熟时的收获季节,三五成群的野猪在晚上就会来到田间地头,“摘取”丰收的果实,村里的玉米、水稻、花生等等,都遭到过野猪的破坏。周田镇灵溪村村民邝发荣说,野猪还有一定的攻击性,如果发现野猪偷吃庄稼,还不能靠得太近,有被它攻击的风险,只能远远地对着吼叫。
野猪属于《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的动物,私自捕杀是违法行为,村民无权擅自猎捕。因为无法猎捕,面对野猪之祸,村民们只能采取一些土办法对其进行驱逐。每到收获季节,为了驱逐野猪,一些村民就在田地边上,扎上很多稻草人或者用竹竿挂上很多衣服进行驱逐,也有部分村民在田地里点上马灯,通过照明驱逐。但久而久之,这些土办法所起的作用也不大,祸患依旧存在。“野猪非常聪明,土办法只能够‘骗’它一会儿。”邝发荣说,最无奈的时候,只能选择睡在田地里守着庄稼。
因野猪是受保护动物,且具有体型大、攻击性强等特征,基层政府猎捕野猪也受到一些限制。2020年11月,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委办公室在处理村民反映“野猪泛滥,糟蹋农作物”问题时回复称,公安部门对枪支管理非常严格,使用枪支进行零星的猎捕不具备条件,只有当种群数量过大时,经过评估相关部门方可组织专业狩猎队伍进行猎捕。但该县目前野猪种群数量还没有达到需要组织猎捕的程度。
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政府官网2020年12月发布的《关于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34号建议的答复》提到,近几年广昌县实施封山育林政策后,野猪数量增长明显,对农作物危害严重。2019年以来,该县林业部门一直致力于解决野猪危害,也争取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猎捕一定数量的野猪,但因为疫情影响和枪支管理困境,组建狩猎队筹备工作停滞。目前采取的措施是: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猎捕经验人员,对野猪危害较重区域用猎狗围猎方式猎捕野猪,严禁使用县政府发布禁猎通告里面的禁猎工具与禁猎方式。
影响群众种地积极性,需完善补偿机制
多位村民反映,庄稼被野猪破坏后,也不知道找谁来处理,村民只能自认倒霉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,国家虽然对受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等损失的,有补偿的法律规定,但操作性不强。例如,《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》中提到,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,预防、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,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、林业生产;因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,造成人员伤亡、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,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给予补偿。“地方政府的钱从哪里出,由谁来评估损失农作物的价值等问题没有明确,缺乏实施细则。”韶关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,他们收到部分镇村老百姓的反映后,也在协助解决,但目前的规定缺乏明确的操作细则。
“农民辛苦一年,野猪一晚就毁完。”野猪对农作物带来的破坏,不仅对粮食产量形成挑战,也直接让部分群众失去种地积极性。一些群众反映,辛辛苦苦种地,最终可能被野猪几晚上就破坏干净,种了等于白种,还不如不种。近些年,很多山区的土地,因为野猪的出没,有不少已经被撂荒。
值得注意的是,野猪主要生活在林地中,因此常常出没于林地与农地交界的地方,尤其喜欢在这些交界处的庄稼地里觅食。一些基层干部反映,一般来说,住在山根边的村民,家里条件本身就不好,在农村也是属于最普通的村民。选择种地的村民,往往又是村里最底层的群体。野猪对农作物的破坏,对这些家庭来说,是一笔不小的经济损失。
野猪增多,是生态环境向好、老百姓环保意识逐渐提高的体现,但野猪过多,影响农业生产甚至村民安全,也值得注意。在当前野猪不断侵扰农村生产生活的状况下,基层干部和群众呼吁:一方面,加强对防御野猪的指导,对野猪泛滥成灾的地方,结合实际进行驱逐或是合理猎捕;另一方面,进一步完善农作物被受保护野生动物破坏后的补偿机制,明确实施细则。部分基层干部建议,可以从涉农资金内,划拨部分资金,用于野猪等受保护野生动物对农作物造成破坏后的补偿工作。
本文来源:http://www.crnews.net/jj/rdgc/143017_20210106034733.html